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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月20日举行的2005/2006年度第二批化肥淡储承储协议签字仪式上,发展改革委经贸司、财政部经建司向中标承担化肥淡储任务的有关企业提出要求:各承储企业要充分认识化肥淡储在保障春耕生产用肥、支持农业生产、保护农民利益方面所起的重要作用;要明确自身的权利和责任;要及时向当地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和财政部门汇报;要如实填写有关统计台帐,及时报送有关资料;要协助财政部驻当地专员办做好淡储任务完成情况的核查工作。
发展改革委经贸司、财政部经建司将根据化肥淡储工作的进程赴各地对承储企业淡储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协调解决承储企业的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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